9月26日,雲南省昭通市委書記劉建華在昆明透露,他曾在2013年戴著草帽和墨鏡,以記者身份暗訪當地亂占亂建現象。最終處理30多名違法幹部。
  應當說,官員多些暗訪意識,多瞭解些真實民情,積極糾正一些違法亂象,值得肯定,更多地方主政官員都應有這樣的責任意識。不過,也要看到的是,這種官員“微服私訪”,靠個人之力去解決具體問題,固然有效,但作用畢竟有限。
  作為地方一把手,要管的事很多。今天亂占亂建問題嚴重,書記戴著草帽和墨鏡,深入一線;明天官員大操大辦婚禮喪禮,如果也去“微服私訪”;後天有官員公車私用、行賄受賄,如果親自調查取證……這樣事無巨細,事必躬親,一個人就算有三頭六臂,怕也查不過來。
  整治亂占亂建,當由各級行政首長分工負責,並由相關職能部門各司其職。在“當地多名幹部前往調查,結果都無功而返”的情況下,作為昭通當地一把手,更需要做的是通過制度約束,強化監督,比如通過紀檢監察等監督機關督促相關職能部門履行職責;如何在更高的層面上,研究和破解因行政權力配置存在縫隙,由此帶來的部門間職權碎片化的問題。
  地方主政官員就某一個突出問題,深入一線調查研究,這種精神值得肯定。但比這更重要的是,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,用制度規範官員的行政行為,誰失職、瀆職、不作為、亂作為,就鐵腕依法依紀追究誰的責任。抓住這個“牛鼻子”,才是抓根本,建立起長效的問題解決機制。
  □印榮生(公務員)  (原標題:市委書記不僅需要“暗訪意識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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